admin管理员组

文章数量:129735


2024年7月4日发(作者:一元超市批发市场)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9.08.26

• 【字 号】甘政办发[2009]145号

• 【施行日期】2009.08.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9〕14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

准,现予印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

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设

立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由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活动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水平评价工作。

(二)划入的职责。

将省卫生厅食品流通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经营者、消费者

合法权益的职责;

2.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构建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

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

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进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

任。

(四)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

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五)承担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

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

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

益。

(六)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


本文标签: 监督管理工作有关市场甘肃省